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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!
小狗,我捡来的,是条小金毛,可爱吧?我给它检查过了,也打过一针疫苗了,它超级乖的。”
林梁夏兴致勃勃举着小狗。
金毛幼崽时期长相极为呆萌,看着只有两个月大,很粘人也不怎么叫。
盛初轻笑了声,点了点头,又问:“能摸吗?”
“当然了,它超级乖的,你随便摸。”
林梁夏疯狂跟小金毛使着眼色,也不知道它有没有看懂。
嫁入豪门的机会只此一次,把握不好就只能去捡垃圾了。
盛初蹲下身,伸出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,小狗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它,任由她摸着,又很乖地在她掌心蹭了下,冰冷的雪天,这种毛绒感在手下很舒服。
盛初眼睛都跟着有些亮光,心都要化了,又问:“它叫什么名字?没有找领养人吗?你在哪捡到的?”
“还没名字呢,被之前的领养人退回来了……我在我们学校附近,我问过了,说是被遗起的。”
盛初愣怔了一下,看着面前的小狗,才两个月为什么要遗起?
“为什么?”
“它身体不太好……就是,可能,活不了多久。”
林梁夏心里发虚地注意着盛初得反应,又着急地说,“也不是说不久,三四年还是可以的,养得好的话十年也没问题!
也不是传染病,我还在学校没法养,不然我肯定就养了,你看它这样还流浪的话肯定三四年都活不成了。”
林梁夏说着自己都有些心虚,但表情又很无可奈何,只能把怜惜的眼神放在小狗身上。
盛初摸了摸它的脑袋,小狗像是听懂了什么,舌头在她手掌心下舔了舔。
迈着小腿摇着尾巴,在她周遭转了一圈。
盛初听懂了她的意思,也明白过来为什么那天林梁夏要去接沈旻。
“可是沈旻不喜欢小动物。”
盛初还记得那天在老宅门口,他隔了好远的距离站着,没有要过去的意思。
她原以为是对她的社交不感兴趣,但后来盛初发现他跟庄问雁都不喜欢小动物,连对那只鹦鹉都抱有视而不见的态度。
林梁夏耷拉着脑袋,她当然知道,不光沈旻,庄钦言也不喜欢。
俩坏人,对小动物没有一点同情心。
手机响了两声,显示一个数字S,是盛初给沈旻的备注。
她回头看了一眼别墅二楼的落地窗,书房的玻璃被反射过去的寡白光线蒙着,只能隐约看到一个穿着居家装的男人身高腿长地屹立在窗前,眼神往下睥睨。
“怎么了?”
盛初鼻尖被冻得没知觉,嘴唇说话都不太利索。
比起怕热,她受不了一点冷,这会儿已经有些头疼了。
“回客厅聊。”
电话那边被过滤的声线带着和缓的声调,简洁落下话。
盛初愣了下,下意识看了一眼林梁夏被冻红的手说:“好。”
雪下得愈来愈大,盛初跟林梁夏牵着小狗往客厅走。
盛初侧头看向她问:
“你明天有课吗?”
“有啊,早八呢。”
林梁夏抓了抓脑袋笑了笑说:“我跟同学做了个小动物救护站,冬天太冷了好多小猫都被冻死了,但是已经有好多被收养了。
周末就一直在忙……”
如果这个小狗没人养,她就只能求庄钦言了,大不了再跟他睡一觉。
林梁夏不知道为什么家里人都不喜欢小动物,但不管从庄家还是沈家那副雷厉风行的做派来看,的确一向不喜欢软弱的小家伙。
或许是知道她也是被庄家捡回来的,盛初内心有一丝动容,不禁说:
“如果周末需要我帮忙,可以给我发微信,我周末都休息的,闲着也没事。”
“真的啊!
!
嫂子你太好了!
!
你愿意跟我哥结婚真是他的福气,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好事了,便宜他了。”
她看得出来,盛初并没有因为这个生命即将逝去而产生放弃它的念头。
沈旻怎么这么好命的?
林梁夏又卖着萌眨眼睛,弱巴巴地哀求着说:“嫂子你一会跟哥撒撒交嘛,喊老公t?亲爱的什么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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