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嘎玛让夏却不这么想,他径直走到金森身后,蹲下,然后按住金森的肩膀,指着繁星点点的夜空说。
“小时候的故事都说,人死了会变成天上的星星。
不如你现在选一颗星星,就当把过去的自己埋葬了吧。”
炽热的呼吸喷在金森耳侧,完全超出“好友”
该有的距离,他偏过一点头,正好撞见嘎玛让夏真挚的目光,没有多余的杂念,只有一心想渡他的决心。
“我选那颗。”
最后金森指着夜空说:“它最亮。”
嘎玛让夏笑了,“决定好了?”
“嗯。”
其实过了今夜,谁也不记得是哪颗。
但不重要,他决定跟大夏走了。
第二天起了大早,金森还没睡醒就被嘎玛让夏薅进车里,他裹着厚重的羊皮袄子,下巴尖陷进衣领。
国道弯弯绕绕,千篇一律的土林看多了犯困,金森打了个哈欠发了会呆,又睡了过去。
嘎玛让夏却清醒异常。
更严谨一点说,他从昨晚亢奋到现在。
睡不着,他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,想要什么。
前22年都没琢磨过的事,在遇见金森的那一刻,突然就拐弯了。
他开着车,时不时回头看一眼沉睡的金森,白净瘦削的脸蛋,干燥红润的嘴唇,鸦羽般纤长的睫毛,年龄比自己大,看着却很显嫩的汉族男人。
西藏的地界养不出如此水灵的人儿,金森的出现恰好弥补了嘎玛让夏不曾拥有的美好,也满足了自己对温润如玉谦谦公子的向往。
他确定没有想错,这种感觉应该叫喜欢——
看见金森就内心充盈,总也忍不住想去靠近。
要是他没那个该死的男朋友就完美了。
嘎玛让夏恨恨想着,一定要让金森彻底忘记过去。
一个急刹车,把金森颠醒了。
“怎么了……”
“前面有狗。”
嘎玛让夏说着松开安全带,“我下去看看。”
金森发懵地看向车窗外,一只白色的小狗缩在路旁,长毛在风里凌乱,一副受惊可怜的小表情。
嘎玛让夏蹲在狗旁,呼了小狗几声,它没跑,疑惑地抓着后颈检查起来。
小母狗,后左腿好像断了,蜷缩在杂乱肮脏的长毛里,嘎玛让夏小心碰了碰断腿,小狗呜叫了起来,剩下三条腿踢蹬着拼命挣扎。
“把它带走吧。”
金森探出车窗对他喊:“好可怜,没人养活不了几天。”
嘎玛让夏把小狗抱进怀里,小狗通灵性,大概知道被得救了,乖乖趴好扒住新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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