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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无双至,祸不单行。
这四年要说闵慧已经忘记了辛旗是不可能的,但她的确尝试过用各种办法忘掉他,包括最坚决最彻底的办法:以闪电之势将自己嫁给另一个男人。
她永远也忘不了辛旗说的那两句话:——“从今以后,你我之间,没有任何关系,我不认得你,你也不认得我。”
——“我再也不想见到你。”
开始以为是气话,毕竟辛旗从小到大脾气不好,苏田在日记里没少提过。
但他们见面时,辛旗已经是个成年人了,生活在美国,家境优越,受过良好的教育。
不是说文明人就不可以冲动、不可以发火,万事都有个度,辛旗这么做有点过分。
闵慧觉得自己并没有犯太大的错,骗他也是有原因的,是出于一番好心。
真相到来的那一天,她能料到他会发飚,但没想到这么绝情。
在大巴上她给他发了一段长长的、正式的、可以说是彻底检讨、充满忏悔的道歉信,光是手机屏幕就占了五页,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发过去,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。
这么迫不及待被扫地出门,好像她干了什么滔天大罪。
难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不开心吗?那些牵手、那些吻、那些激情的日夜……他真的就没有一点心动,没有一点喜欢她吗?情窦初开的闵慧感到深深地受伤。
她和程启让的事情闹得那么大,邓尘应当调查过了,大概跟他说了些什么吧?网络上的好事之徒、还有水军和喷子绘声绘色地讲着她的香艳故事……辛旗很容易从中得出跟大多数人一样的结论。
逻辑到了这一步,闵慧的心瞬间凉了,也懒得争辩了。
她若还有斗志,当初也不会去死。
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破碎的状态,只想变成另外一个人,忘掉一切,好好地活下去。
这么辗转地一想,她觉得辛旗跟那些误解自己、人云亦云的人也没什么不同。
两人在一起,就算没有苏田,她与程启让的事情也够他膈应的,总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。
与其热脸贴冷屁股,不如一别两宽,各自欢喜。
***就像不知道苏田是什么时候坐进了那辆大巴,闵慧也不知道辛旗是什么时候走进了紫金会所。
她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出现,而且目睹了这么丢人的场面。
不过,闵慧并不在乎他的感受,反正在他眼里自己早已经不是什么好人了。
她只是遗憾自己又成了别人故事中的一个小丑。
但与儿子的性命相比,名誉又算个什么呢?闵慧没有注意到辛旗是因为辛旗这次穿的是套深灰色的西装,白色衬衣、黑色领带、口袋上折着一条一字型的手帕。
他剪着清爽露额的短发,衬着一张小而立体的脸,显得A气十足。
在闵慧的印象中,辛旗的穿着以宽松舒适为主,看似休闲却并不随便。
从色彩、搭配和质料上能看出他有一定的着装品味。
不一味地追求新奇高档,但也不是翻出件衣服想都不想就往身上穿。
他的头发也不像今天这么短,而是有一部分耷拉在额头上。
睡觉的时候,她喜欢用五指作梳将他额前的头发沿着眉骨向后捋,好像在掳一只猫。
辛旗很喜欢她这样捋自己,很快就能睡着。
她见过学生范的辛旗、运动范的辛旗、休闲范的辛旗——如今,出现在她面前的是商务范的辛旗,要是梳一个大背头就成了华尔街里的银行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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