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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七点。
陆公馆客厅的大座钟准时敲响。
依萍推开二楼卧室房门,顺着实木楼梯往下走。
王雪琴正在指挥佣人摆放早餐,听见脚步声,转头一看,立刻满脸堆笑迎上楼梯口。
“依萍,这身衣服可真衬你!
我就说百货公司那件最贵的红马甲必须得买,看看这精气神!”
依萍没有接话,径直走到一楼。
她今天换上了王雪琴昨天下午刚买回来的骑马装。
纯白色翻领衬衫扎进裤腰,外面套着剪裁极好的大红色短款马甲。
下半身是一条笔挺的黑色马裤,脚上蹬着一双锃亮的小牛皮长筒靴。
原本及肩的短发被她利落地梳在脑后,用一根黑色皮筋扎成高马尾。
没有涂脂抹粉,没有佩戴首饰,浑身上下透着极其干练的狠劲。
陆振华正坐在沙发上翻看早报,嘴里叼着一根刚点燃的古巴雪茄。
听见动静,陆振华漫不经心抬起头。
视线落在依萍身上那一瞬间,他整个人僵在原处。
嘴巴微张,叼在嘴里的雪茄一歪,滚烫的烟灰直接掉落在真皮沙发上,烫出一个焦黑的洞。
他连看都没看一眼那烫坏的沙发,眼睛死死盯着走下楼梯的女儿。
这身穿戴,这昂首挺胸的做派。
陆振华脑子里轰地炸开。
四十多年前,在南京的大街上,萍萍就是穿着这样一身红色的骑马装,扬起马鞭在街上策马奔腾,直接撞进他心里。
不光是萍萍。
依萍那走路生风的架势,那看人时直来直去的视线,根本不是大家闺秀的柔顺。
那是他陆振华年轻时,在东北冰天雪地里单枪匹马闯山头时的底色。
这丫头骨子里,装的全是他陆振华的血性。
尔豪今天恰好早起,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走廊走过来,看到依萍的打扮,愣了一下,刚想开口说两句酸话,被陆振华一个极度严厉的眼神扫过,吓得赶紧闭上嘴。
“爸,看够了吗?”
依萍走下最后一级台阶,站在沙发前。
她瞥了一眼沙发上的黑洞,语气平淡,“赶紧吃饭,我肚子饿了。”
陆振华猛地回过神。
老脸难得红了一下,赶紧把雪茄摁灭在烟灰缸里,站起身干咳两声掩饰过去。
“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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