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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做工时伤了手,掌心一道划痕破开皮肤。
一瞬间鲜血直流,工友让他去医院缝几针,李随只是摇摇头。
[去医院,贵。
]他比划,手上缠着绷带,[过几天就好了,没事。
]“你都买几千块的空调了!
医院缝针要几个钱?”
李随望着激动的王恺,他的脸上满是汗水,这样的高温,已经是挑战人体极限。
[真的没关系。
]他打了最后一个手势,起身又继续去工作了。
李随租的屋子不仅很偏,房屋的设施还格外老化。
其占地面积小得可怜,仿佛再多住一个人就要爆炸——可即使它有这样那样的缺点,李随还是花了3000一个月租下它——只因这样能离温凝近一些。
刚住进来的时候屋子里没有装空调,只有吱呀叫的老式风扇吊在屋顶。
一次温凝睡得冒热汗,即使铺了凉席,身上还是黏腻。
李随是习惯这样的生活了,但他不愿意温凝受苦。
那晚他点了灯,拿起蒲扇在床头给她扇风。
一下,一下。
深夜还有蝉鸣,屋里咯吱响的风扇,还有女孩儿轻微的鼾声。
男人正了正助听器,望着温凝的睡颜,只觉得此刻幸福无比。
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——屏幕已经碎得厉害了,温凝说哪天给他换张钢化膜,已经过去了两个月,她似乎忘记了这回事。
晚上9:17,他在这里站了两个小时。
回家路上会经过大学城,这也是李随非要租在这儿的原因。
手上提着一袋草莓,这个时候草莓绝不是应季水果,价格高得夸张,他仔细挑了一些,想着能给温凝吃。
马路对面是一家酒吧,李随下班路上看见温凝跟着几个同学进去,所以他在外面等。
早上已经被告知今晚不和他一起回去,那如果回学校住宿,他也可以把草莓送给她。
李随等着,外面熙熙攘攘的街头很是热闹,学校的门禁基本都在晚上十点,所以这个时候不少学生还在外面闲逛。
李随也是上过大学的,但他后来肄业了。
思绪飘远,他又等了二十几分钟,终于看见温凝被几位同学架着出来。
她四肢不稳,恍恍惚惚的就要倒下。
“交给我吧,我送她回家。”
说话的是扶着温凝一只胳膊的沉博超,李随认得他,他既是温凝的同学,也是温凝的前男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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