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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铃,女,刚过11周岁生日,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。
身高1.55米,体重50公斤,标准的重量级选手。
因为胖,脸、鼻子、嘴巴都是圆嘟嘟的,一看就叫人喜欢,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。
金铃从小长到大,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,用她的话说,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。
金铃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“自来熟”
,男女老幼尊卑贵贱,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、聊得上共同的话题,时不时还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。
从她的学校到家,一路上要经过四个小杂货店、三个小吃摊、一个美发厅、一个修自行车摊,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。
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,都是金铃的忘年交。
放了学,书包背在肩上,她晃晃悠悠地走过来,伸头向杂货店的柜台里仔细看,有没有新到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?包装袋里夹着塑料恐龙的粟米脆啦,编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绳啦,最热门的动画片人物玩具啦。
无论店主多么漫不经心地把这些东西放在多么不起眼的旮旯里,金铃总能一眼将它们寻找出来,掏钱买上一个,或者仅仅让老板拿出来给她摸一摸再放回去。
然后她去小吃摊找她的老朋友——一只浑身脏兮兮的虎皮花纹的小黄猫。
她熟门熟路地穿堂入室,一直钻进店老板的卧室里,从人家的床上把小黄猫抱出来,搂在臂弯里亲热一阵子,拍拍它的脑袋放它走路。
不认识金铃的人,准会把她当这家小吃摊的孩子。
再然后,她从美发店门口扬长而过——她对美容美发这一类的事情不感兴趣——径直走到修自行车摊前,蹲下来看修车的老爷爷如何操作,有一句没一句地说些闲话。
这时候她忽然一抬头,妈妈已经在不远处的阳台上扬眉毛瞪眼睛地对她作威胁状了。
她赶忙站起来,跟老爷爷说了再见,稍稍加快脚步上楼回家。
就这样,从学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,她至少走半个钟头的时间。
有一次,她在路边碰到一对推车的青年男女,不知怎么就跟他们搭上了话。
那两个人一高兴,居然请她坐到自行车的后座上,推送到楼梯口。
回家她跟妈妈说这事,妈妈吓得脸都白了,连声喊:“真是不得了!
如果碰上两个人贩子怎么办?”
金铃嘴一撇说:“我有那么幼稚吗?人家劫持我,我不会喊救命?”
妈妈反驳她:“如果你是说着笑着不知不觉被他们拐走的呢?如果他们用麻醉剂迷惑了你呢?”
金铃嘟囔说:“我这么胖,哪家会要我?不怕我吃穷了他?”
不管怎么样,妈妈还是对金铃进行了一番不准跟陌生人接触的教育,比如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——那里面很可能有安眠药;看见对方拿出小瓶子之类的东西要赶紧躲开——喷雾式的迷魂药就是装在这类容器里的;千万不能接受邀请跨进出租车——绑架事件总是发生在出租车上。
金铃听得捂起了耳朵:“好了好了,我已经不是二年级的小孩子了!”
关于金铃的学习成绩,情况是这样的:语文还可以,尤其在回答一些难度较高、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,她总是能出奇制胜。
作文比较难说,碰到对胃口的题目,她兴致勃发激情喷涌时,能写得酣畅淋漓妙语连珠,令老师击掌赞叹。
遗憾之处在于这样的时候不是太多。
老师把大部分的题目出得苍白拘谨,诸如《我的老师》、《我的同桌》、《记一次游园活动》、《参观×××有感》等等。
这些题目都是要写眼前发生的事,不能瞎编,万一编得太精彩了,老师在班里当范文一读,不就要露馅了吗?金铃胆小,不敢做这样偷天换日的事,因此大部分的作文也就是拿个80来分。
最要命的是金铃粗心,错别字多得离奇,“既”
写成了“即”
啦,“再”
和“在”
不分啦,“看”
和“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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