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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混搭高富帅(第1页)

“什么意义,不就是能够给僵尸们治点儿胳膊腿不听使唤,腰肌劳损,牛皮癣白癜风什么的杂七烂八的病吗?”

我虽然从丁宁的表情中看得出来这防腐术挺受他们重视的,可也不至于就宝贵到国宝一级吧。

“没错,就是这些小病,对于僵尸来说都是致命的,如果没有你这样的防腐师去为他们拔除这些病因,他们的身体就会慢慢僵死、腐烂,最后不治身亡,而防腐师在僵尸族群当中则具有很高的地位,就像你要救的仇天,就是血尸族的头尸,血尸族能够稳压天尸族一头,多半是因为他的缘故,因为他的防腐术在所有僵尸族群当中是最高明的,你能学会还真是捡了宝了,如果你登高一呼,说你学会了仇天的防腐术,一定会有大批的僵尸跟随在你身边,听你调遣。”

“不是吧,那我不是抢了仇天的铁饭碗了?”

这还得了,虽然我没有那些称霸一方的想法,可是怀璧其罪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,也难怪丁宁当时见识了我的手段后,两只眼睛都放了光。

“你现在也清楚了你的处境了?这样把,咱俩做个交易,我来保护你直到你找到尸玉救活夏月和仇天,得到保命的方法,不过你要在半个月后跟随我去天坑,阻止邪魂营救绿指尸僵!”

龙虎山笑着说道。

听了他的话,我的心脏扑通扑通地开始乱跳,如果真像他说的那样,那我的处境真的远比想象中的要危险,不仅是天尸族,就是无道和魁宗都会对我出手,真没想到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竟然会卷进这么大的一个漩涡里,看龙虎山的样子,好像他有把握保证我安全似的,真不知道他凭什么来抵抗三个僵尸大族的高手。

“你真能保证我的安全?”

我不信地问道。

“那是当然!

山人自有手段!”

“你要真有手段,怎么不自己去对付邪魂,拉上我还有个屁用?”

这时候没有必要给他留面子,如果他真能同时对付三大僵尸族,一个小小的绿指尸僵还不是手到擒来,何苦要带着我去。

“你!”

我犀利地提问顿时噎得他说不出话来,好半天才倒上口气来:“我告诉你,对付邪物,我是祖传的手艺,威力无穷,如果要进阵的话面对的就是我祖宗的困阵,我的手段是应付不了的,只能依靠你来帮助我,明白吗?”

“原来如此,我还有个条件,如果你能满足我的话,我就答应帮你的忙!”

既然是石屋建造者的后人,实力应该毋庸置疑,所以没有怀疑他能不能保护我,而且从他能穿着那身屌炸天的衣服在大街上乱窜,没被人打死就能看得出来。

“什么条件?”

“如果我随你去天坑,到时候里边古尸身上的尸玉都要归我。”

我笑着说道。

龙虎山十分爽快地点了点头,看来那东西对他也没什么用。

“好吧,以后你就跟着我吧,现在咱们去上课。”

我随手把手里的书本交给他,当先朝阶梯教室走了过去。

龙虎山则把书本放进自己手上挎的布袋里,跟个买菜的老大妈似的跟在我的身后……由于他的耽误,现在已经开课了,还好今天上的是公开课,好几个班的同学一起,要是张教授的课不把我骂死才怪。

推开阶梯教室的门,里边一百多人已经坐好,正全神贯注地听老师讲课,一见我和龙虎山进来,哄地一声就炸了锅了。

“我靠,那小子谁呀,穿得真潮!”

“太他麻个性了,西服道袍混搭,回头我也弄一身去!”

“好帅啊……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没!”

真是好评如潮,听得我头皮直发麻,真不知道现在的人都是什么眼光,难怪搞行为艺术的人走到哪都那么受欢迎。

老师见课程被打断,示意我们两个赶紧坐好,我点点头刚要迈步朝里走,突然感觉一道带着寒光的目光朝我看了过来,我抬头看了过去……麻的……丁宁正被十来个男生簇拥着,端坐在阶梯教室的正中间,此时的她挑衅地朝我看了过来。

我暗中朝她比划了一下中指,然后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,龙虎山屁颠地跟我坐在了一起。

“静一静,继续上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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